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一、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在拥有住房一套。
二、甲方愿意把其通过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转让于乙方。
三、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处集资房房屋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四、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一、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包括车棚)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三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在可以过户之日起3个月内,将其名义下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四条集资房款与甲方报酬
因甲方出让其集资房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立即一次性付清集资房款和报酬共。
第五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和报酬共 元以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除应全部退还乙方付给甲方的集资款和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本协议约定的房屋违约当时的房屋价值(由评估公司评估)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①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②本协议共页,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④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