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安美龄,女,1983年9月6日出生。20xx年毕业于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长期在一些乡村学校代课。20xx年3月考入兴仁县马场小学担任工勤人员,20xx年9月转入马场中学。来到马场以后,我担任宿舍管理员工作,在学校里尽职尽责,对住宿生的管理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我于20xx年结婚至今仍没有小孩,四处寻医无果,双方父母一直担忧着此事。自从来到马场后,我与爱人两地分居,使我俩关系越来越不和谐。甚至几次提出离婚,经双方朋友亲人劝解才得以缓解。而我,因自幼残疾,家务很难自理,长期由爱人分担。爱人在屯脚供电所上班,不是正式员工,家庭收入微薄。我长期来回两地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故望各位领导能谅解我家庭生活上的不便与困难,审验我的调动申请,为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年轻工作人员,减少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支持鼓励我将学校后勤工作搞得更好,同意我的请求,将我的工作调动到县内离家相对较近的学校。
如果上级同意了我的调入,那么,我坚信,不用在马场和县内往返奔波的我,将能腾出的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创造出更好的成果。最后,我再一次请求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同意我的工作调动。谢谢!
申请人:安美龄
20xx年3月1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