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漆芝林 身份证号:x23 受托人: 张 玲 身份证号:x042
委托人拟过户其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SVW7167NSD,车牌号:苏NBF992,
发动机号:074950,
车架号:LSVANx26。
现委托张玲(身份证号:x42)全权处理该车辆转户及相关事宜。委托人授予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车辆转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四、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五、在委托期间,委托人对该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户完成之日止。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各执一份。本委托自签字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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