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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使用协议书

来源:筏尚旅游网

  甲方(许可人): 盘山县高升镇金秋米业

  乙方(使用人): 盘锦金秋米业有限公司

  现盘山县高升镇张荒村一处企业用地为甲方所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将该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该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使用该地,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二、用途:该地必须用作水稻收购加工、大米销售,乙方不得改为其他用途。

  三、该地使用期限:该地的使用期限暂定为6年,期限届满后转为不定期使用,但甲方收回该地时,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

  四、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收回该地:

  1、乙方以牟利为目的,或其他原因将该地转让他人使用的;2、乙方改变该地停放非机动车用途的;3、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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