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动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顺利深入开展,增强教职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全体教职员工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威远县职业技术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学习内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如《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4、《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三、学习形式: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20学时,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50学时。
四、严明学习纪律。全体教职员工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写好心得体会。
五、学期结束,教职员工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上交学校,记入教师业务学习档案。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各种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威远县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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