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项目评审标准
项目评审标准
为了检验学生的项目掌握和阐述能力,从技术能力和演讲能力进行鉴定,标准如下。技术鉴定:
评价分为:项目理解、技术能力、开发流程 三个方向进行评估。 1、项目理解
阐述项目开发目的和项目内容,项目市场价值,所应用技术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评价等级:
A、准确描述以上内容,并能适当发挥体现亮点 B、较准确描述 C、能够叙述完毕 2、技术能力
专业术语并解释,说明应用各类技术的优势,核心技术的理解和掌握程度,项目完成度。
评价等级:
A、术语描述准确并清晰解释,正确描述各类技术的优势(比如ajax、正则表达式、div+css布局页面),较高质量的完成项目;
B、能正确解释各种术语,说出各项技术的优势,较好的完成项目; C、可以描述出所学技术并有一定理解,完成项目。 3、开发流程
展示开发文档,阐述开发流程。 评价等级:
A、清晰阐述需求分析,概要设计,数据库设计,并演示代码规范性;
B、能够较好解释需求分析,能够结合需求进行设计,并注意代码规范性;
C、项目需求不明确,设计不能切合需求,没有代码规范意识。 演讲能力:
1、仪态:
A、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
B、仪态端庄,举止自然; C、拘束、精神低靡。 2、语言表达
A、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
B、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 C、表达不够清楚。 3、综合评定
评委根据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分为A、B、C三个等级。
评价标准:一个A为3分,一个B为2分,一个C为1分,满分18分,优秀线为
15分,及格线为12分。 教学二级部
第二篇:PPP示范项目评审标准
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PPP示范项目评审标准
PPP示范项目评审包括定性评审和定量评审两部分,通过定性评审的项目方可进入定量评审。
一、定性评审标准
项目定性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合规性,具体包括主体合规、客体合规、程序合规三部分内容:
(一)PPP相关参与主体是否适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列为备选项目:
1.【政府方】国有企业或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
2.【社会资本方】未按国办发〔2015〕42号文要求剥离政府性债
务、并承诺不再承担融资平台职能的本地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的。
(二)项目的适用领域、运作方式、合作期限是否合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列为备选项目:
1.【适用领域】不属于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领域的; 2.【运作方式】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的; 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含建设期在内)低于10年的; 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变相融资】采用固定回报、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
(三)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列为备选项目:
1.【规划立项】项目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新建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立项等项目前期工作的;
2.【两个论证】未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
3.【政府采购】已进入采购阶段或执行阶段的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的。
二、定量评审
定量评审指标及评分权重如下:
(一)项目材料规范性。项目是否经过各级部门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0%)。
(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完整,交易边界、产出范围及绩效标准是否清晰,风险识别和分配是否充分、合理,利益共享机制能否实现激励相容,运作方式及采购方式选择是否合理合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是否健全等(25%)。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是否按要求开展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定性评价的方法和过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同时开展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定量评价的方法和过程是否科学合理的(10%)。
(四)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是否按要求开展并通过财政承受能力
论证,论证方法和过程是否科学(15%)。
(五)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方案论证、组织协调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立项、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所处阶段及社会资本响应程度如何,是否具备在入选一年内落地的可能性(15%)。
(六)项目示范推广价值。项目是否符合行业或地区发展方向和重点,是否具备较好的探索创新价值和推广示范意义(25%)。 第三篇:评审标准
北方民族大学首届微电影大赛奖项设置及注意事项: (一)奖项设置: 动画部分:最佳创意奖一名 视频部分: 最佳编剧奖一名 最佳动画片奖一名 最佳导演奖一名 最佳美术奖一名 最佳剪辑奖一名 最佳导演奖一名 最佳摄影奖一名 最具网络人气动画片 最佳故事片一名 最佳男演员奖一名 最佳女演员奖一名 最具网络人气短片 (二)注意事项:
(1)、北方民族大学首次微电影大赛入围作品以及评审标准已经上传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官方网站,请各位评委及时下载。
(2)、北方民族大学首次微电影大赛共设置十三个奖项,其中视频部分有八个奖项,分别是:最佳编剧奖一名、最佳导演奖一名、最佳剪辑奖一名、最佳摄影奖一名、最佳故事片一名、最佳男演员奖一名、最佳女演员奖一名、最具网络人气短片一部,动画部分有五个奖项,分别是:最佳创意奖一名、最佳动画片奖一名、最佳美术奖一名、
最佳导演奖一名、最具网络人气动画片一部,其中“最具网络人气短片”和“最具网络人气动画片”以大众评选环节评选结果为准。
(3)、每个奖项各个评委只可以推荐一部作品(同时每部作品具有唯一性,只可参加一项奖项的评选,最佳男女主角奖项除外)。
(4)、各位专家评选结束之后请拨打电话或短信通知主办方(***蔡宾),会有专人前去领回评审表格。
(5)、专家组评选结束之后,由主办方整理各位评委的评选结果,以票数居多者为最终结果。
(三)评选标准 1.参赛作品评选标准
(1)主题:符合本活动主题,内容突出,立意鲜明,视角独特,能表现思想性和时代精神,引起观者共鸣。
(2)创意:有创新性,构思独特,诉求手法新颖,内容精彩。 (3)感染力:具有较高的可视性、吸引性和影响力。作品的立意、思想内容及剧情画面的安排具有感召力、视觉冲击力及内涵感染力。
(4)整体技术
①拍摄技巧:拍摄视角独特,具有吸进力。
②视觉效果:色彩和谐,具有美感;运用剪辑、切换等后期制作手法,使作品产生丰富的主题表现力及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③音响效果:适当运用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及音乐对作品进行渲染,增强作品的表现力。根据上述标准,评出各类作品获奖等次。)
一、参赛作品接收和评选流程
活动分为参赛作品接收和评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参赛作品接收
参赛作品接收时间:2012年6月1日至9月20日(以组委会收件时间为准)。第二阶段:参赛作品评选
1.2012年9月26评委选出入围作品
2.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展示网站上开始大众评选,由北方民族大学学生不记名投票评选。
3.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20日,有专家评委会评选出最终奖项。
二、评选原则
1.参赛者须提供自己原创、未发表的作品,严禁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及肖像,严禁参赛作品经过任何后期特效处理等。如因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及肖像、后期特效处理、报送已发表作品参赛而产生的纠纷和法律问题,均由该参赛者自行负责,本活动只提供比赛平台,不负连带责任。
2.参赛作品要符合比赛主题,内容健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反动、黄色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以公益事业宣传、品牌栏目宣传和大赛形象宣传等用途,不另付稿酬和肖像权使用费。参赛者默认授权本大赛组委会在国际范围内代理作品版权。活动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遵守该规则。
第四篇: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评审标准
附件1 PPP示范项目评审标准
PPP示范项目评审包括定性评审和定量评审两部分,通过定性评审的项目方可进入定量评审。
一、定性评审标准
项目定性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合规性,具体包括主体合规、客体合规、程序合规三部分内容:
(一)PPP相关参与主体是否适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列为备选项目:
1.【政府方】国有企业或融资平台公司作 为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
2.【社会资本方】未按国办发42号文要求剥离政府性债务、并承诺不再承担融资平台职能的本地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的。
(二)项目的适用领域、运作方式、合作期限是否合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列为备选项目:
1.【适用领域】不属于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领域的; 2.【运作方
式】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的; 3.【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含建设期在内)低于10年的;
4.【变相融资】采用固定回报、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
(三)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列为备选项目:
1.【规划立项】项目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新建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立项等项目前期工作的;
2.【两个论证】未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
3.【政府采购】已进入采购阶段或执行阶段的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的。
二、定量评审标准
定量评审指标及评分权重如下:
(一)项目材料规范性。项目是否经过各级部门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0%)。
(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完整,交易边界、产出范围及绩效标准是否清晰,风险识别和分配是否充分、合理,利益共享机制能否实现激励相容,运作方式及采购方式选择是否合理合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是否健全等(25%)。
(三)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是否按要求开展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定性评价的方法和过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同时开展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定量评价的方法和过程是否科学合理的(10%)。
(四)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是否按要求开展并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论证方法和过程是否科学(15%)。
(五)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方案论证、组织协调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立项、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所处阶段及社会资本响应程度如何,是否具备在入选一年内落地的可能性(15%)。
(六)项目示范推广价值。项目是否符合行业或地区发展方向和重点,是否具备较好的探索创新价值和推广示范意义(25%)。
第五篇:2011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 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
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四)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第八条 执业资格要求 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条 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具有任教学科理论基础、
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与教学、教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能较好地掌握现代教育信息,了解本学科教学改革的基本状况。
(三)能较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兼职教师应当兼任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学效果
1、熟悉和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执行课程计划,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无违反任职学校规定的教学常规及纪律行为;能积极钻研教学,坚持进行教学反思,有1篇典型课例或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交流。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基础设计教学,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三)参与校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能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次和教研活动次数,有听课笔记,撰写关于教学评价和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文章。
(四)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效果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班主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效果好,所带班级或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校级文明班级或优秀中队,或承担2次校(乡)级或1次县(区)级主题班(团、队)会,教育效果好;
2、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结合学科教学渗透德育
效果好,撰写有关素质教育或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并得到同行认可。
(五)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独立组织过县(区)级教研活动。在县(区)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每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30学时,有原始的听评课记录。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中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在一个教学循环期内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是校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
2、在校内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实践活动,在校本教研中骨干作用明显,每年进行专题讲座(包括经验介绍)或校级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1次,并有讲稿或教案;
3、获得2次乡级或1次县(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一项即可)。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
3、有3项教科研成果在校内交流,或有2项教科研成果在县(区)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有1项教研成果或1篇经验总结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十一条 副高级职务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全面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并能自觉地运用于教育教学中。
(二)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并贯穿于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中。
(三)全面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状况。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学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兼职教师应当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1/3。
(二)教学效果
1、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能出色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胜任所教学科大循环教学工作。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课堂教学效果好,在本校或当地有较好的影响,在教学和教研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热爱学生,有很高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学能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得预期的应有的发展。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不断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的研究,能独立承担校级科研课题,较好地解决问题,并形成教育教学反思或叙事等材料;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在学校组织的本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提供2篇教学案例或心得体会。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并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四)坚持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规律,针对性、实效性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胜任班主任工作,育人效果显著。所带班级学生整体素质好,结合学科教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富有实效,组织校级主题班(团、队)活动2次或县(区)级1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或奖励,班风优良,获得了校级文明(优秀)班级称号3次或县(区)级1次;
2、结合学科教学,主动配合班主任,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进行教书育人问题研究,成果明显,至少撰写2篇有关
素质教育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3、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或先进集体等称号。 (五)教研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研究和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熟练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经常组织教学研讨、交流等教研、科研活动,有力推动了校本教研活动。有专题讲稿,有研究成果、总结材料,有深入学校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期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50学时。每年都在县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培训讲座。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总结推广素质教育经验,在本学科课程改革实施中,经常有教学案例评析或指导教育教学方面的心得体会文章在本院(校)交流或在有关教学报刊上发表。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所教学科成绩在本校同年级或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提高幅度较大(提供由教导主任、业务校长签字的任课班级一个循环期内学生成绩原始材料),学生个性特长获得比较充分的发展,在各种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在社会实践活动或科学实验中获得好评;
2、是县(区)级教学新秀或教学骨干,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积极探索教学艺术和追求教学特色。至少承担县(区)级有影响的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3次,并有教案和反馈,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组织或参加校本教研活动,进行校级专题讲座(包括经验介绍)3次,讲座体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实践的要求,并有讲稿,积极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建设,能够承担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3、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显著。在学校传、帮、带新教师作用明显,送教下乡或支教作用突出;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近五年来获得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教育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1次。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字数为2万字以上;
3、有2项教科研成果获得市(地)级二等奖,或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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