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来源:筏尚旅游网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