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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分公司购塔吊招标书

来源:筏尚旅游网
机电设备招标书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

招标邀请

我集团公司对所需设备及服务进行竞争性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 200701

2.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塔式起重机,两台 (注:塔吊型号为C6015或C6018,请分别报价) 3.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起重臂长60米;

●最大起重量10吨;

●臂端最大起重量分别为1.5吨和1.8吨;

●与F0/23B型塔吊的标准节、顶升系统及主要工作机构具互换性;

●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可取得北京市施工起重机械统一编号

4. 交货时间:需准确提供最短供货时间(能否中标的重要依据)

5. 交货地点:北京市内施工工地或中铁建设集团设备租赁分公司车场(丰台区张仪村路),交货时由我方指定

6. 付款方式:需详细说明(能否中标的重要依据,但须至少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后支付)

7. 售后服务:需详细说明(能否中标的重要依据)

8. 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16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9. 投递标书地点: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408室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由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再定,如认为必要,可电话通知投标人

11.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1号

邮政编码: 100040

电 话: 68680041、51885818、51885878 传 真: 68680177 联 系 人: 刘悦昕 E-mail: ***********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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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使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叙述设备及服务采购。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人\"系指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

2.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技术指导、培训、维护保养以及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

2.5\"买方\"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即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设备及服务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招标邀请函,包括招标项目要求与技术规范; (2) 投标须知。

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本为准。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报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按规定方式(邀标)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按规定方式(邀标)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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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照第11、12和13条要求填写《投标书》及投标报价表。

(2) 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3) 按照第15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整填写《投标书》和《报价及主要性能参数表》,表明所提供的货物、价格及货物简介(含技术参数)等。 12.投标报价

12. 1投标人对投标设备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在《报价及主要性能参数表》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总价、供货时间等,所报价格须含运保费。 12.2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3.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 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1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17.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7.1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17.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7.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

17.4投标文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7.5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 17.6投标人可根据投标货物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一式三份,纳入投标文件。

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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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2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1) 招标项目名称; (2)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3)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副本\"。

18.3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9.2招标人将根据本须知条款7.3条推迟投标截止日期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9.3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五、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如招标人认为必要,届时可邀请投标代表参加,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0.3招标人作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1.评标

21.1招标人根据招标设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买方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书采用相同程度和标准评标。 21.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4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1.4.1投标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 21.4.2投标货物的质量和适应性。 21.4.3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响应。 21.4.4交货期和供货能力。

21.4.5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有需要)。 21.4.6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

21.4.7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21.4.8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和信誉等。 21.5投标文件的澄清

21.5.1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 21.5.2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21.5.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1.5.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1.5.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1.5.6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6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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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8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22.授予合同

22.1买方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买方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2.2合同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标人:

22.2.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2.2.2能够满足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3.中标通知

23.1评标结束10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3.2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招标人向其他投标人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发出落标通知。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23.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签订合同

24.签订合同

24.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24.2买卖双方共同承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中标人违约

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组织供需双方签订经济合同。

七、其他事项

26.通讯地址

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

地址:丰台区吴家村路1号 邮编: 100040

电话:68680041、51885818、51885878 传真: 68680177 E-mail:*********** 联系人:刘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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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书

致:_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__

根据贵方购买两台塔吊的招标邀请,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两份。 (1) 投标报价及主要性能参数表 (2)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确认: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资讯请联系: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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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及主要性能参数表

塔吊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台/套) 总价(万元) 整机生产厂家 含标准节数量(节) 标准节价格(万元/节) 含附着框数量(套) 附着框价格(万元/套) 传动形式 电动机功率 卷扬机构 电动机生产厂家 钢丝绳型号 钢丝绳生产厂家 钢丝绳长度(米) 传动形式 电动机功率 变幅机构 电动机生产厂家 钢丝绳型号 钢丝绳生产厂家 钢丝绳长度(米) C6015 C6018 7

回转机构 传动形式 电动机功率 电动机生产厂家 型号 主电缆 生产厂家 长度(米) 主要电气元件生产厂家 供货时间 运 费 付款方式 售后服务承诺 及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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