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核心目标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成为在国际上展示我国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靓丽名片。
“十四五”时期的核心目标有: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35%、15%,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30%。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50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年均增长10%以上。南繁、深海、航天三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6%。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初步形成。乡村振兴取得积极进展。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能级提升。“海澄文定”“大三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11微克/立方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人均预期寿命81岁。法治海南、平安海南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