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
(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建设单位直接分包是否是合法的
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符合以下条件是合法的:
一、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
二、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
三、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四、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是违法分包。
二、合法分包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
合法分包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分包行为取得了发包人的同意,或者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
2.承包人只进行了一次分包,也就是说,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给的施工单位是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分包的工程不是主体工程。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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