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电报罪的立案标准应为:
1、隐匿电报,并从中窃取财物。
2、隐匿电报,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
3、隐匿电报,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
4、隐匿电报,造成其他危害后果。
邮政工作人员隐匿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