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4号文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传动”或“公司”)于 2010年8月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220,016.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779,983.1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日出具的天健验(2010)第245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0年9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公司已于2011年3月23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1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9月24日止。 通过核查,中投证券认为: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双环传动资金压力,降低双环传动财务费用,并且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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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程序。
5、双环传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中投证券对双环传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人:尤凌燕、杨德学
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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