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后的公司债务承担方式有两种: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立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以其他方式偿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