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寻衅滋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束,需要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寻衅滋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定义及其刑罚定罪要件
寻衅滋事罪是指有意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故意挑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安宁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定罪要件包括:一是行为人故意寻衅滋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纠纷、冲突,却故意进行挑衅、滋事;二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滋事的程度,即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扰乱和危害;三是行为人的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的扰乱和危害程度较大,达到了法定的刑罚标准。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后果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并依法进行定罪量刑。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可能判处轻刑或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形,以及患有重疾、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形。此外,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形也适用取保候审。寻衅滋事罪是指通过言行故意挑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安宁的犯罪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和后果等因素,依法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