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优化客运许可。取消许可条件中的车辆客位数要求,由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客车车型;将“途经路线”由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事项,放开日发班次上限,允许在不低于车辆类型等级前提下调配车辆,释放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将“客运班线经营及包车客运许可原则上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调整为“客运班线经营可以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
第二条 简化客运经营许可材料。明确客运站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相对人申请程序,缩短许可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于可通过部门共享、内部核查获取的信息及企业章程等无直接关联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将客运经营许可中的站点方案和聘用驾驶员调整为承诺制,便利相对人;强化对承诺事项检查和违法处置力度,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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