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他人邀自己以他人名义入股的风险:可能形成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借款,另一种是隐名股东。如果想形成借款关系,写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日期、抵押物等。想形成隐名股东投资关系,需要其他股东签字认可,以股东身份与她形成委托持股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