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钱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婚前出资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之前,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其自己子女的赠与;如果是出资购买房产,那么,受赠一方子女理应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2、婚后出资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之后,那么,对该出资性质的认定应当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婚后父母给予子女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约定该存款仅赠与自己一方子女。子女婚后购房,父母出资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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