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是不允许作假的,查出来有如下后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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