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事故医疗鉴定后还能再鉴定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首次鉴定后可以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一、医疗事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有效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三、如何做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正确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的方法是: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