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租赁合同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二、租赁合同要去哪里办
租赁合同一般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一般指街道的社区服务中心。
(一)出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去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然后在去办理出租屋编码卡时应带上该责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方需提交资料:
1、已办理好的房产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若为抵押中,需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交给房管科;
3、房产若有共有人,需提交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交复印件;
4、港澳民的,需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提交复印件。
(二)承租方应办理的事项:
去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站办理《深圳市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不是同一个街道办的要带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者计生服务证。
三、委托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什么不同
(一)定义不同委托经营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二)关系不同委托经营一般以委托合同为依据,所有人与经营人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所有人的收益与经营结果直接相关;租赁双方是租赁关系,租赁一般在合同签订之时即明确下来,租赁一般是固定的,不与经营结果产生直接关系。
(三)标的不一样委托经营一般是整个公司性质,如一家公司,一个厂,一个门店;租赁一般是实物,如房屋,设备等,相对较为基础和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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