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赁可以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但需要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租赁物因承租人原因不能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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