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认缴制,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购的股本金额,应当在公司登记前,由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开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临时账户中存放,并出示公司信用证证明其投资资格和能力。实物投资必须进行评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检查确认。股东实物出资时,应当在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让手续,并经有关验资机构核实。
一、股东出资的方式
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等。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二、股东出资方式怎么填写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这样填写:1、股东是以货币出资的,直接写明出资金额;2、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对实物作出估价,然后写明估价的金额;3、股东以只是产权出资的,应当写明是哪一种知识产权,然后写明作价多少;5、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写明土地使用权的情况;6、其他的出资方式也应当如实填写,比如出资方式是怎样的,以及估价的金额或者可以得到多少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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