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恶性肿瘤医保报销政策:
1、0-4万元以下部分报销85%;
2、4万元-8万元以下部分报销90%;
3、8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5%。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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