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居民委员会不肯盖章,怎么办?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居民委员会不肯盖章,怎么办先在村委会或居委会里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然后到县一级的民政局出具盖章的书面证明。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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