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有取到车辆,从程序上可以理解为该车已检验完毕,但修车前,建议与自己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估价后方可修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车辆被暂扣的原因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很清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这就意味着交警暂扣事故车是收集证据和检验鉴定的需要。只要对事故车辆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的程序走完,发还车辆就必须进行,哪怕事故认定书还未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如认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之前,一笔不会将肇事者刑拘的,但可以行政拘留。因为事故认定书没有作出之前,不能确定肇事者承担什么责任,也就不能确定肇事者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就不能对肇事者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只有肇事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而且事故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肇事者才能承担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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