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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不能。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海关只能办理一次注册登记,其分支机构应用总公司的海关编码申办报关业务。据此,企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获得并享有外贸权。也就是说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办理进出口权。没有进出口权就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出口,只能委托出口。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二、除外贸专业公司系统以外的出口企业出口的产品,从工业企业直接购进的,经查实后,给予退税。从工业企业以外的企业购进的,要由各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进行认真的检查清理,在检查清理期间,暂不退税。

三、进口非税原材料加工复出口的产品,凡按增值税规定税率计算退税的,由于在计算征收增值税时将非税原材料已作“有税”原材料进行了扣除,因此在退税时也应扣除非税原材料计算退税;凡按增值税核定退税率计算退税的,由于从低核定退税率时,已考虑了原材料的非税因素,因此在计算退税时不再扣除非税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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