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合同到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
一、辞退孕妇补偿三期工资合理吗
不合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劳动者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
二、职工病假工资规定
职工病假工资,一般有两个规定,具体如下: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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