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从以下方面证明雇佣关系:双方订立的雇佣合同或者口头雇佣协议;一方有提供劳务义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义务;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雇员受雇主控制。
一、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和管理劳动力并获取劳动成果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提供劳动的都是自然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来获取报酬。
二、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
1、从主体范围来看,就业关系的主体范围相当广。公民与法人之间可以形成平等主体的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单一的,即一方只能是个人劳动者,另一方面只能是雇主;
2、从主体地位来看,雇佣关系主体地位平等,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既具有法律地位平等,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从属性;
3、从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来看,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占用生产资料,而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是生产资料的代表或所有者,雇员本身不占用生产资料;
4、从权利义务的实现来看,雇佣关系强调结果的支付,而劳动关系强调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过程。但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只取决于劳动的结果,不涉及劳动过程的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发生与劳动过程无关。
三、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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