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伤赔偿有争议怎么办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争议解决程序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什么情况找那个部门?哪个程序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当事人往往弄不明白才来找律师。什么情况律师能够受理?什么情况律师不能受理?受理以后怎么操作?是比较专业的问题。工伤赔偿不是一步完成的。第一阶段有第一阶段的任务,千万不能混淆。一、代理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条件: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3.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代理工伤赔偿劳动仲裁条件: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三、代理工伤赔偿民事诉讼条件:1.已经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对裁决书的裁决不服;3.时间不超过15日的。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四、代理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条件: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2.治疗已经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3.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五、代理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条件:1.已经做出伤残等级鉴定:2.时间超过一年;3.单位或者社保机构认为伤情发生了变化。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六、代理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条件:1.已经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对鉴定结论不服;3.时间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七、代理不服工伤认定复议条件: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或者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2.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受伤职工或者死者家属不服;或者对社保局超过60日不予答复不服;3.收到认定结论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时间不超过60日。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上级社保局申请复议。八、代理不服工伤认定诉讼条件: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或者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或者已经做出行政复议决定。2.时间在15天之内;3.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受伤职工或者死者家属不服;或者对社保局超过60日不予答复不服;或者对复议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机关改变认定结论不服的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九、代理社保局不作为行政诉讼条件:1.已经取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2.已经取得工伤的诊断证明;3.单位或者受伤的劳动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不予受理。4。从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算时间不超过一年。向社保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代理申请工伤认定条件:1.已经取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2.已经取得工伤的诊断证明;3.超过一个月单位有申请工伤认定。4.时间在一年之内。十一、代理认定劳动关系仲裁条件:1.确实在用人单位工作;2.有劳动合同、有工作证;3.单位不承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局无法受理工伤认定或者受理后驳回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异地履行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二、代理确认劳动关系诉讼条件:1.确实在用人单位劳动;2.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不存在劳动关系;3.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做出裁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以上是工伤保险纠纷中最常见的十二种寻求律师帮助的情况。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社保局不作为行政诉讼、不服工伤认定诉讼、工伤赔偿民事诉讼、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或者对方当事人不服的,都可以上诉,代理这五种诉讼的二审也是律师的业务。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服社保局做出的工伤认定书对社保局提出诉讼,劳动者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引起十几种甚至更多的案件。律师代理哪一种仲裁或者诉讼,要分别和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以上十八种案件律师全部代理的话,即使一个案件收费2000元,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根本不够成本。当事人却觉得负担不起。多数当事人认为我的事委托律师了,律师就要管到底。律师接案时一定要在委托合同上写明代理权限是什么,一定要向当事人说明自己代理的是哪一种案件,以免事后引起纠纷。工伤赔偿请律师难。一是当事人接受不了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二是办案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不属于法律范畴的劳动政策,律师难以掌握。劳动监察大队是政府出资开办的,为劳动者办事不收费。他们比律师更了解劳动政策,能够由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的事情,尽量让当事人不起诉。必须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的,律师最好向当事人讲明工伤赔偿第个程序所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和受理机关,教会当事人自己操作。哪一步当事人自己出庭要有把握,律师代理哪一步。

法律客观: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可以双方私下签订和解协议,此协议视为民事合同,双方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若双方经劳动仲裁委会调解签订调解协议,这时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则可直接申请书法院强制执行。首先区分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标准有较大的区别,导致的赔偿金额也有差距。属于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要有劳动关系证明才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是单位。而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