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小孩要办理上户口,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任由决定。
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小孩上户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新生儿上户口必须去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的亲办理条件如下所示
1、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到宝爸的派出所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宝妈的户口所在地。
2、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3、需要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也是为了查看是否有夫妻两人是否有户口,户口的类别是非农还是农业等信息。
4、需要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并且需要复印件。
5、需要带父母双方的结婚证。需要结婚证的复印件。
6、新生儿上户口,出生证明是必须有的,出生证明的办理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办理时需要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住院清单及复印件和孩子姓名。
新生儿上户口所需证件资料要求具体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此证明是由婴儿出生所在医院填写发布的,如若不小心将《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婴儿父母可以到原本发证医疗单位进行补办,之后重新办理;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持该证明方可办理;
2、持证明婴儿父母亲双方身份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单位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婴儿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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