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去世未销户无法享受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是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但去世后无民事权利,不能享受拆迁待遇。征地补偿安置程序包括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农民不得抢栽抢种和改变土地用途、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土地权属人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法律分析
一、农村人去世未销户有拆迁补偿吗?
不可以享受的。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去世既使未销户也丧失民事权利,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是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后的补偿安置,是被拆迁人结合地方政策享有的安置补偿权利。公民死亡后,虽然户口没有注销,但不再具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不可以享受现实的拆迁安置待遇。
二、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结语
农村人去世未销户,无法享受拆迁补偿。公民的民事权利在死亡时终止,即使未注销户口,也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征地补偿安置程序包括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暂停相关手续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并提供相关建筑物的合法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应当先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在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文件:
(一)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治理协议;
(二)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
(三)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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