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下列手法:
1.串通有出口经营权企业,非法获取出口单证、代理出口业务;
2.串通国内不法生产、销售企业,非法获取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串通境内外不法商人与外贸企业非法调汇,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4.采取行贿或欺骗手段,非法获取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法律依据:《刑法》第204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