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罚金刑与民事赔偿有何区别

来源:筏尚旅游网

二者区别如下:

1.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民事赔偿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

2.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有何区别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质的不同:

1、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

2、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典等。而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刑法。

3、适用的程序法不同。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而审理刑事案件则适用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没收财产和罚金有何区别

没收财产和罚金有什么区别呢?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二者同属于财产刑,但性质不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节较重的犯罪。

(2)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此外,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何区别

1、客观要件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是行为人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失职与渎职有何区别

1、行为人主观目的区别。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于水平和经验的原因出现差错,是好的动机导致了差的结果。如在改革探索中,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试验和尝试过程中出现行为与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不尽协调,造成目标的不能圆满实现,属于失误的范畴。把私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履行职务中,为谋求自己和亲友的私利而牺牲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其行为目的与其岗位、职位的要求呈对立状态。在些种目的支配下,发生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是对国家公务员身份的褒渎,是坏的动机导致坏的结果,属于渎职性质。2、行为人的作为表现区别。失职源于不作为。履行职务中的不作为指国家公务员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在其岗位、职位上应该履行、并且能够履行的义务而不履行。此种不作为具有消极的特征。由于行为人应做、能做,而不做,导致情况的失察,谋划的失策,指挥的失机,造成危害性后果,是严重不负责任情况下的失职。 渎职是与其履行职务行为相悖的作为。处于一定岗位、职位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行为人超越了法规政策的规定,产生与其必须遵守的法规政策相冲突的行为,就是做了不应做,不允许做的事,是与其应履行义务相反方向的作为。由此而导致对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破坏、干扰和消极影响,产生危害性后果,是逆向作为的渎职。3、客观条件影响程度区别。 有许多可能导致危害性后果的客观条件是显而易见的,是行为人正确地履行所在岗位、职位的义务就可以减轻或避免的,此种情况下,应减轻而未减轻,能避免而未避免,行为人则应承担失职的责任。

逮捕与刑事拘留有何区别

1、执行地点、执行程序不同。刑事拘留一般在立案后,执行地点在拘留所,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后,达到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逮捕一般在看守所执行。

2、适用条件不同。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人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逮捕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3、羁押时间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逮捕的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具体延长多少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具体的案情而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