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未清偿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房地产的特点,只有一方当事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一般原则是,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将首付款和抵押贷款的一半支付给另一方,剩余贷款由新业主独立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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