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的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果以小时工资计薪,可以明确这种用工形式是非全日制。 但是如果职工每周的累计工时超过24小时,就应该认定为全日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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