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坐牢妻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在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需要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
一、法院判决我们的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1、婚姻基础是否牢固。闪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的婚姻基础相对脆弱,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后结婚的婚姻基础相对牢固。2、婚后感情状况。婚后是否长期分居,是否发生过家暴,是否有一方出轨,如果是,说明感情存在破裂可能。3、离婚的具体原因。如果离婚的原因是一方有不适合婚姻生活的严重疾病,或者一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或者一方被判以严重刑罚等原因,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4、夫妻关系现状。例如是否处于分居状态,如果长期分居,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但如果曾经分居后已经和好,则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破裂。5、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会进行调解,确认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愿意和好,如有和好可能,则不会判决离婚。
二、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三、能作为离婚的理由具体是什么
1、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具体有:一方对婚姻感情不忠;双方感情不合等;但是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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