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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离婚欠款

来源:筏尚旅游网

离婚欠款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一、婚姻续存问题

虽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但也要区分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应由夫或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因为共同债务是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诉讼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流程

有以下四个流程:1、首先应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离婚时,夫妻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个人财产。另外还需分清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2、由当事人共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3、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法院进行调解,尽量使双方达成共同财产分割协议;4、无法调解、协议达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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