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 与保险公司沟通:与保险公司联系并要求解释其拒赔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反驳;
2. 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保险公司的不当行为,并请求其调解或者作出裁决;
3.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或调解无果,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对其提出的赔偿请求未作出答复,或者对其提出的赔偿请求拖延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因履行合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必须在接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之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核定并给付保险金或者书面说明理由不予承保的决定。”
以上是针对交通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维权方式及法律依据,被保险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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