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其他银行卡,或者使用别人的银行卡,欺骗银行、金融机构或者持卡人的行为。如果信用卡欠款数额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标准,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信用卡欠款二十万判几年,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其他银行卡,或者使用别人的银行卡,欺骗银行、金融机构或者持卡人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卡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数额较大的,是指人民币五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诈骗数额巨大的,是指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