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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公司一直不给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来源:筏尚旅游网

1、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书应当下发给劳动者签收;如果人社局委托单位转交,单位不给的,向劳动部门索要。索要不成的,可以向其主管负责人投诉或者直接向上级省劳动厅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

2、单位如果不给你盖章,不配合申请伤残鉴定的,在伤情相对稳定了,自己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即可。你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以单位未盖章为由不受理的,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受理义务。

一、没有合同的工人受伤老板要赔钱吗

是的,应当赔偿。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护理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二、农民工右脚大母趾骨骨折可以做工伤等级鉴定吗?

可以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作出且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后,受伤职工或其亲属才可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受伤者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指认为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过低),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注意必须在收到初次鉴定之日起15天内提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拒绝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必须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受伤职工或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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