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普通合伙人设立有何条件

来源:筏尚旅游网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
1、名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特定;
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