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撤案。撤案的条件如下:
1、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无充分证据的;
3、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4、原告不起诉或不在追究的;
5、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撤案的流程:
1、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应当报上级领导审批,然后写出撤销案件的报告;
2、决定撤销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
3、撤销案件决定:公安机关经过案件侦查,认为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撤销案件是依法作出的文件,称为撤销案件决定;
4、派出所的立案只是为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派出所将停止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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