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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清理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来源:筏尚旅游网

债权清理的原则包括了:

1、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2、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3、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

债权清理的措施包括了: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主要行使什么职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公司清算组的职责包括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有以下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作为公司清算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承担下列责任: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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