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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回原籍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协商一致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婚姻、财产及孩子抚养存在争议的情形,另一方到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协议离婚需要回原籍办理。其实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是比较容易的。

一、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一般在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之时生效,即夫妻双方收到民政局下发的离婚证之日或法院判决书宣读之日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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