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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怎么办

来源:筏尚旅游网

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租赁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恢复原状并请求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一、出租房装修费谁出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对于房屋租赁关系解除后装修投入由谁负担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二、签了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签了租赁合同违约的,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具体处理: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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