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4、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
一、企业注册资本金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一)《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缴纳出资时间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新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70%原法: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新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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