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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来源:筏尚旅游网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会见是为了解罪名和案情,听取意见和辩解,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

法律分析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并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请求。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了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罪名及相关案件情况,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所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以便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并为其辩护的一种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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