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残疾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1、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0%乘以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3、牲畜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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