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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来源:筏尚旅游网

侵权责任原则及其适用范围:侵权责任可以减轻;故意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超过必要限度应承担适当责任;紧急避险由引起险情者承担责任,自然原因不承担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超过必要限度应承担适当责任。

法律分析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拓展延伸

侵权行为中的免责事由:法律规定与实践解析

侵权行为中的免责事由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侵权行为的责任可以被免除或减轻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免责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合法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法定授权等。实践中,对于侵权行为中的免责事由的解析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例如,在合法防卫的情况下,当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时,可以免除侵权责任。而对于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则要考虑其是否具备突发性、客观性和无法预见性等特征。因此,在侵权行为中的免责事由的适用中,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解析。

结语

侵权行为中的免责事由是根据特定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情形。合法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等都可以成为免责事由。然而,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适用和解析。因此,对于侵权行为中的免责事由,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附则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投保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投保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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