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交警为什么要扣车?
交警扣车是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规定,扣而不放有个原因:
一是交警手中手续不齐,被扣车人未提供齐全部手续;
二是有伤者情况,如果骨折或者伤势严重,那么牵扯检车,如果伤情不重并没有骨折,那么交警在伤者医疗费未解决好不放车,这个是中心问题,但是交警不会明说,也不会放车,他可能会说手续不全;
三是取车人是无证驾驶,无行驶证以及无驾驶证。
二、扣留车辆要注意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代为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药特别注意时间方面的限制。
3、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扣留车辆要向车辆所有人出具单据。我们要特别注意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后的各项手续问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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